2013年度兴国禅寺传授在家居士菩萨戒通告
法 讯
佛在世间,以佛为师;佛灭度后,以戒为师。《华严经》云:“戒为无上菩提本,应当具足持净戒,若能坚持于净戒,是则如来所赞叹。”
为满足广大佛弟子进修菩萨戒之意愿,上报四恩,下济三有,利乐有情,更好地弘扬佛陀教法,净化社会人心。
兴国禅寺定于公历2013年9月21日至22日(阴历8月17日至18日),传授在家居士菩萨戒法会,恭请中国佛教协会专门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、辽宁省佛教协会驻会副会长、浙江余姚西隐禅寺方丈、大连圣水寺方丈、庄河红崖晓寺住持上性下妙大和尚,山东省佛教协会副会长、兴国禅寺住持上弘下庵法师,山东省佛教协会副秘书长、济宁市佛教协会会长、汶上大宝相寺住持上正下德法师。
菩萨戒法师:性妙大和尚
羯磨阿阇黎:弘庵法师
教授阿阇黎:正德法师等众位法师,亲授在家居士菩萨戒。此次传戒法会为期2天,求戒菩萨100名。额满为止(含增戒)
报道时间:9月20日(全天)
求戒资格:
具足正信、身心健康,遵守寺规,愿发心奉行菩萨戒法。
报名事宜:
1、报名时间:即日起至8月10日(农7月4日)止,逾期不予受理。
2、报名地点:兴国禅寺客堂。
3、提交资料:填写完备的《居士菩萨戒登记表》1份,皈依证、身份证复印件1份,近期一寸照片2张。
4、戒费:300元/人(含海青、曼衣、香袋、照片).增戒100元/人(含香袋、照片)
注意事项:
1、求戒期间,服从寺院管理、安排。
2、传戒期间必须参加寺院安排的所有活动,无故缺席者、不能遵守寺院规章制度者、取消其受戒资格,有事者须向客堂请假。
3、以前受过菩萨戒的居士,可随喜参加增戒。但也必须和新戒子一样于9月20日,到寺院报道。
4、请自带生活用品。
5、寺院住宿床位有限,济南市区求戒弟子不安排住宿。
法筵殊胜,盛会难逢,望有愿修学佛法的正信居士珍惜法缘,发心求授。
联系电话: 0531——82920175 界文法师
0531——67893922 惟作法师
兴国禅寺客堂白
2013年6月5日